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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第十一届版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2023-09-01 22:22:23 来源:河南省美术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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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要坚定文化自信、担当使命、奋发有为,共同努力创造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新文化,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繁荣河南省版画创作,助力河南美术事业发展,推出精品力作,备战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特举办“河南省第十一届版画作品展”,现将展览征稿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名称

  河南省第十一届版画作品展

  二、主办单位

  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河南省美术家协会

  三、承办单位

  河南省美术家协会版画艺术委员会

  河南大学美术学院

  四、展览时间

  2023年11月(具体日期待定)

  五、展览地点

  河南大学

  六、展览规模

  本次展览拟展出入选作品140件(以实际评选数量为准)

  七、参展要求

  1.凡河南省版画作者自河南省第十届版画作品展(2021年6月)之后创作的作品均可送选。

  2.原作画面最小尺寸不小于30cm×30cm,最大尺寸不超过180cm(高)×120cm(宽),组合作品也不超出此范围。

  3.作品初评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投稿。初评投稿材料:①作品高清电子版图片,能满足印刷要求,以作者+作品名+版种+尺寸+创作年代命名。②作者简介文本文件,包括参选作品的标题、版种、尺寸(厘米)、创作年代。个人简历(300字以内),作者照片,作者工作单位,详细通信地址,能即时联系的电话,电子邮箱。每位作者送选作品不超过2张。

  投稿邮箱:1248001819@qq.com。

  初评截稿时间:2023年9月30日。

  投稿咨询电话:郝彦杰13526612984

  4.初选作品照片由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初评,选出入围作品后通知作者寄原作参加复评,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评作品不加卡纸,原作送件以坚固圆筒或厚纸板包装邮寄,展出作品由组委会统一装框。

  5.初评、复评结果及相关展览信息将及时发布,请关注河南省美术家协会官网。

  6.复评未入选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

  7.所有入选作品均不退稿,用于画册、展览、宣传等费用,归赞助方收藏。

  8.所有入选作品将出版作品集,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展览作品集2本。

  9.展览设优秀作品奖,入选作品颁发入选证书,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

  10.该展评选出的获奖及入选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河南省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的一次条件。

  11.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12.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拒收其他非版画作品的复制品。作品须作者按规范签名。

  13.凡送作品参加本次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河南省美术家协会

  河南省美术家协会版画艺术委员会

  2023年6月17日

 

编辑:方小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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