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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浩籍贯“河南沁水”考

2022-09-05 21:27:50 来源:大河艺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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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浩籍贯“河南沁水”考

  文/李东岳


  一、从画学史籍出发的探讨

  荆浩的籍贯,相关记载准确完备,本是不存在争议的。

  由宋祁、欧阳修主持,于北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修成的《新唐书》卷五十七“艺文一”对荆浩的记载仅寥寥数字:“荆浩《笔法记》一卷,浩称洪谷子。”荆浩之名见于此,说明他在宋初被视作唐代人。在此之前,庆历元年(1041年)成书的北宋官修目录书《崇文总目》也著录了《笔法记》,但将荆浩的号误为“子谷洪”。

  现存最早记载荆浩生平的文献是北宋仁宗时期刘道醇所撰《五代名画补遗》。这部书中有北宋颍川人陈洵直作于嘉祐四年(1059年)的序文,可知此书的成书时间至迟不晚于1059 年。此书所谓“补遗”系补后晋胡峤的《广梁朝名画目》。

  《五代名画补遗·山水门第二》:荆浩,字浩然,河南沁水人。业儒,博通经史,善属文。偶五季多故,遂退藏不仕,乃隐于太行之洪谷,自号洪谷子。尝画山水树石以自适。?

  我国向来有修著通史的习惯,绘画领域也不例外。自晚唐张彦远《历代名画记》以降,北宋郭若虚《图画见闻志》、南宋邓椿《画继》等作品接续了这一传统。生活在晚唐五代时期的荆浩,记载其生平的对应著作即郭若虚撰《图画见闻志》。它记载了从唐武宗会昌元年(841年)至宋神宗熙宁七年(1074年)间的画家事迹,推断可知该书应成书于1074年之后。

  《图画见闻志》卷二“纪艺上”:荆浩,河内人。博雅好古,善画山水。自撰《山水诀》一卷,为友人表进,秘在省阁。常自称洪谷子。语人曰:‘吴道子画山水,有笔而无墨,项容有墨而无笔。吾当采二子之所长,成一家之体。’故关同北面事之。有《四时山水》《三峰》《桃源》《天台》等图传于世。

  研究表明,《五代名画补遗》的内容有很多被郭若虚直接采纳,郭若虚撰写《图画见闻志》中的五代画家生平时,相当程度上参考了刘道醇的两本著作。郭若虚是北宋河东路太原府人,作为河东世家郭守文家族的后代,作为一位酷嗜书画艺术且家藏丰富的士人,若荆浩是河东人,郭若虚不可能忽视自己的这位画家老乡,还把他的籍贯也记错。既然郭若虚既参考了刘道醇的记载,又修改了荆浩的籍贯,这就从侧面证明了荆浩确为河内人,郭若虚的记载不存在问题。荆浩的主要活动时间在唐末至五代后唐(923—936年)前后,与上述二书的成书时间相隔一百余年,但这两部书所依据的史料则距九世纪末十世纪初更为接近,因此《五代名画补遗》和《图画见闻志》两书的记载应是十分可信的。

  《宣和画谱》是一部记载宋徽宗时期内府藏画的著录式画史著作,成书于宣和二年(1120年)。虽未明确留下撰著者姓名,但从书中的内容和文风考察,应是在宋徽宗的授意和参与下,由官方组织人力,集体编写而成。这部带有浓厚官方色彩的著录不可能不考虑“书画皇帝”宋徽宗的旨意,其权威度自然无可争议。

  《宣和画谱》卷十“山水一”:荆浩,河内人,自号为洪谷子。博雅好古,以山水专门,颇得趣向。尝谓:‘吴道元有笔而无墨,项容有墨而无笔,浩兼二子所长而有之。’盖有笔无墨者,见落笔蹊径而少自然;有墨而无笔者,去斧凿痕而多变态。故王洽之所画者,先泼墨于缣素之上,然后取其高低上下自然之势而为之。今浩介二者之间,则人以为天成,两得之矣。故所以可悦众目使览者易见焉。当时有关仝号能画,犹师事浩为门弟子。故浩之所能,为一时之所器重。后乃撰《山水诀》一卷,遂表进藏之秘阁。

  上述内容与《图画见闻志》相比,内容并无太多扩充,系著者认同并采纳了郭若虚的有关看法后所撰,增加的若干关于“笔墨”的论述则十分专业,以史带论,观点精当。《宣和画谱》和《图画见闻志》作为画史类著作,其史料价值要高于《五代名画补遗》,《宣和画谱》袭用《图画见闻志》而非《五代名画补遗》的观点,显然也是更加认可《图画见闻志》的表述。“河内”之所指为何处,历来毫无争议,那么“河南沁水”这个称谓,便是解开荆浩籍贯问题的关键。

  二、“河南沁水”考

  《笔法记》中“兴吾唐代”的叙述,证明荆浩不仅被后人视为唐人,而且也自视为唐人。根据这里的语气,荆浩写作《笔法记》时,唐可能已经灭亡。在信息交流不够畅通的古代,刘道醇、郭若虚记载荆浩生平的依据应当是荆浩生活时代的行政区划而非宋代,甚至可能使用更早的称谓,故论述荆浩籍贯须从唐代的实际情况出发。

  “河南省”这个称呼,源于元明清三代特别是明清。明清河南省的范围与今天的河南省差别很小,民国至今也继承了河南省这个名称和这种划分行政区的方式。然而在很长的历史时期里,“河南”这个名称特指以洛阳为中心的一片区域,名曰“河南郡”。其范围大致相当于今天河南省的洛阳市大部和郑州市、三门峡市、平顶山市等市的一部分。至唐代,改为“河南府”,级别高于一般州。唐高宗、武则天、唐玄宗等数位帝王曾长期居洛,作为国家的东都,洛阳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所辖区域也随之扩大,“河南府”因此还多管辖了黄河北岸的一部分地区,其中就包括今天的济源市。据成书于元和八年(813年)的《元和郡县图志》卷第五“河南道一”记载,“济源县……隋开皇十六年(596年),分轵县置济源县,属怀州……显庆二年(657年),割属河南府。”可见,几乎整个唐代,济源县都属于唐代的这个“河南(府)”管辖。那么,按说刘道醇应该直接称荆浩为“河南济源人”,可为什么他使用了“河南沁水”这个称呼呢?再查《中国历史地图集》发现,除轵县外,济源东部一带从西汉至北齐还长期置有一个以“沁水”为名称的县,其县治在隋唐时期济源县县治东北,沁河岸边,即今天济源市的五龙口镇一带。也就是说,隋唐的新济源县,其县治变更了,原沁水县的治所不再是新济源县的治所了。五龙口古称枋口,又名沁口,是沁河自北向南流出太行山的出山口,五龙口镇就坐落在五龙口以南的山前平原。即使在一千多年后的今天,该地仍是山西与河南间交通的重要通道,有焦枝铁路、二广高速等要道穿过。在古代,因为濒临沁河,并可顺流而下进入黄河,这里的交通亦相当方便。综上所述,“河南沁水”这个称呼并非指隋唐济源县的县治所在地,荆浩的家乡应当是在古沁水县县治,即今济源市五龙口镇一带。

  这个结论与马鸿增先生对济源走访后搜集相关材料得出的结论不谋而合。济源市区东北、五龙口镇西的谷堆头村有荆浩墓,根据当地人描述,“谷堆头”在济源方言中意即“大坟堆”。马鸿增先生注意到,谷堆头村的邻村裴村是唐代宰相裴休故里,村有裴休墓冢。裴休“童龀时,兄弟同学于济源别墅”。后曾在汴州任职,因崇信佛教,与开封封禅寺圆绍禅师友善,二人“同气相求,一言道合”,关系甚佳。在汴任职期间,裴休还与圆绍共同完成了封禅寺的扩建,后该寺得唐僖宗赐名,曰“双林院”。无独有偶,《五代名画补遗》就记载了荆浩曾有在开封双林院画壁画的经历。这样一来,两位济源人便在时空上取得了一致。所以,“完全有理由推测裴休会对这样一个既是同乡又有学问的青年予以关照。也许正是裴休将荆浩推荐到开封,又将他推荐到双林院作壁画。”裴休去世于870年,荆浩的生年约在850—856年期间。实际上,荆浩“业儒,博通经史”,应是来自其父祖辈的传承,归乡探亲的裴休可能正是与作为地方乡绅的荆浩父祖会面时,第一次见到了少年荆浩。

  此外,乾隆《济源县志》荆浩条载:

  荆浩,河内沁水人,博雅好古,善画山水……沁水县在枋口南。

  “沁水县在枋口南”的这则记录,进一步印证了荆浩家乡确在“河南沁水”,此沁水非彼沁水,而是原址在济源五龙口镇一带的“沁水”。根据上述记载综合判断,刘道醇的记载当正确无误。他大概是为了更详细地表述荆浩的籍贯,才特意使用了“河南沁水”这个略显奇怪,却又比“河南济源”更为准确的称呼。

  通过对刘道醇的语言习惯和唐宋时人的观念的分析,可从另一个角度判断“河南沁水”这个称呼的逻辑。刘道醇的存世著作仅有《五代名画补遗》和《圣朝名画评》两部,其中一共对六位画家籍贯的记录使用了“河南某某人”的叫法,另外五处分别是“河南洛阳人”(张图和王瓘)、“河南长水人”(何遇),“河南登封人”(袁嶬)和“河南白波人”(武宗元)。这反映了郭氏描述画家籍贯时常用“河南某某人”的格式,而这种习惯的形成应与当时人的一种观念有关。河南府洛阳自唐至宋,一直是国家的陪都,五代后唐时更被定为首都,地位极为尊崇,河南府人对此深以为荣,愿意自称为河南(府)人;作为唐朝陪都的东都河南府,北宋时位于开封以西,又成为“西京”,这种情况下只有称河南府最为准确合理,不会产生歧义。因此,所有家乡是河南府及其下辖县的画家,刘道醇描述时均采用“河南某某人”的格式。类似的是,二书所载的所有开封画家,刘道醇对其籍贯的记载均为“京师人”。此外,洛阳、长水(今洛宁县长水乡)、登封均位于黄河以南,是名副其实的“河南”,而武宗元的家乡白波(今洛阳吉利区白坡)则位于黄河以北。白波与济源毗邻,位置类似,却仍使用“河南白波”的称呼,也从侧面证明了“河南沁水”这个称谓的合理性。

  再来看“河内”这个称呼。河内一带位置优越,物阜民丰,人文荟萃,自古文化氛围浓厚,人杰地灵。聂政、司马懿家族、山涛、向秀、司马承祯、卢仝、韩愈、李商隐、裴休等历史文化名人诞生于此,竹林七贤曾寓居活动于此。在荆浩之后,河内更是涌现出武宗元、牛戬、郭熙、李唐、李迪等一大批著名画家。

  河内地区成为正式行政区划始于秦统一全国施行郡县制后,名为“河内郡”。西汉时其与“河南”“河东”同属“三河”,是临近都城长安的三个重要区域。《史记·货殖列传》曰:“昔唐人都河东,殷人都河内,周人都河南。夫三河在天下之中,若鼎足,王者所更居也。”此后历朝均设有河内郡,其辖区范围较为稳定,至隋唐,区划范围调整趋于频繁,五代时始废。就北宋看来,虽然作为正式政区名的“河内郡”已不存在,但“河内”所指为何处显然毋庸置疑,即黄河以北,太行山、王屋山以南的一片狭长区域。因此,为避免“河南沁水”这一称谓可能带来的误解,郭若虚使用了“河内”这一既不是正式地名,又绝不会产生歧义的称呼。

  综上所述可判定,刘道醇为使记载确切,专门使用了“河南沁水”称呼,后继的郭若虚体会到刘道醇的苦心并为避免歧义,使用了含义清晰的“河内”这一大概念圈定了刘道醇笔下的“河南沁水”这个小概念,二者互证,就确定了荆浩里籍是曾隶河内郡,也一直属于“河内地区”的济源沁水县旧址。

  值得注意的是,宋以后的画学著作再无对荆浩籍贯的新说法,这一来说明三部著作所载相关记录确凿无疑,后世研究者无须赘言;二来说明,自北宋以来,荆浩籍贯为何处根本不存在争议。例如,南宋诗人方回有诗曰:“昌黎寻李愿,借车方口过。劈斫开崖壁,巨扁侔斧戈。荆浩家其间,烟霞恣麾呵。”这几句诗就明确指出了“方口”(枋口)就是荆浩的家乡。

  三、从地理因素出发的探讨

  河内与河东所指相异,范围截然不同,是因为二者分属不同的地理区域,其界线就是今天河南、山西两省交界处的太行山。太行山是中原地区的重要山脉,为黄土高原和华北平原的天然分界线,是中国地势第二阶梯的东缘。河南省境内的太行山绵亘于豫北、豫西,自新乡辉县市向西,由东北西南走向趋于东西走向。河内地区就向北正面面对此段太行,《述征记》曰:“太行山首始于河内”。可见这段太行乃太行山的核心区域。从今天山西晋城通向河南沁阳,位居“太行八陉”之一的“太行陉”即据此命名。《愚公移山》一文描述的“太行、王屋二山,方七百里,高万仞”也正指面向河内的这段太行山和其西延王屋山。简而言之,以这段东西走向的太行山为界,以北的河东地区和以南的河内地区根本就不在同一个地形单元。

  荆浩的家乡济源五龙口镇就在太行山的南麓。五龙口位于今济源市区以北偏东,秦时在此处开凿秦渠,引水灌田,以枋木为闸,故名枋口,又称方口、坊口。明时扩为五条水渠,呈五龙分水之势,始称五龙口。在这里,沁河截山而出,两岸断壁如削,幽谷碧波荡漾,风景迷人,东汉明帝刘庄专门在此地为女儿刘致赐建沁园,词牌“沁园春”因之而来。隋唐以来,官宦名流来游者甚多,白居易任河南尹时曾游枋口,有诗“济源山水好,老尹知之久……孔山刀剑立,沁水龙蛇走。”孟郊晚年居洛阳,更是多次游览此地,有诗“济滨花异颜,枋口云如裁”“太行青巅高,枋口碧照浮。”

  从五龙口上溯,沁河发源于山西省平遥县黑城村,自北向南流经沁潞高原的沁源、安泽、沁水等县,于阳城县润成镇进入太行山区,东南流入河南省境,至济源市五龙口出山后,流入平原。沁河在五龙口以上,河谷深切达50—60米,多急流瀑布,谷底砾石广布,仅局部地段坡度较缓;出五龙口后,坡度猛降。同时,济源市以北的太行山地,海拔1600—1800米,山体峻峭,个别山峰超过1800米。太行山主脊中山以东以南,山势明显降低,低山、丘陵、台地广泛分布。

  背靠太行山南麓,地处华北平原边缘的济源市和其东邻焦作市,南部的黄土丘陵海拔仅百余米,黄河北岸平原则不足百米,面对的则是海拔近两千米的太行山主脊和太行山北侧的黄土高原。一县之境,竟有一千多米的相对高差,这是怎样一种宏伟的面貌?实可谓山河形胜、险峻奇绝,大开大合又自成格局,具备了瀑布、峰峦、悬崖、林泉、参天巨木等各类典型的山水画母题元素。

  因此,检视荆浩大山大水全景式构图的《匡庐图》等代表华北山水画派面貌的山水画作品,才意识到这种艺术风格的形成,显然与荆浩早年的成长经历和生活环境密切相关。

  四、结语

  近年来,有论者认为三部画史对荆浩籍贯的记载均有误,但《五代名画补遗》《图画见闻志》《宣和画谱》三书的两种不同说法均属误记,太过不可思议。倘若说供研究的第一手原始资料都是所谓“误记”,那么我们的研究还有进行的必要吗?他们声称史籍“记错了”的同时,还从民间搜罗了历史传说作为立论的基础,有模有样地描述了荆浩的早年经历,甚至还找到了荆浩的“故居”——一座已倒塌的旧院落。他们又拿出清代编纂的一批山西地方志,将有关荆浩的记录辑出,言之凿凿的将荆浩确定为山西晋城人。这种把方志、传说与伪田野考古结合做学问的把式,我国历史地理学先驱谭其骧先生早就做出过评价:“对历史上一些名人,方志往往喜欢拉为本地人,用本地的古迹附会,更不可轻信。”

  关于荆浩的基本生平的一些探讨,晚生呈拙文于此,如有未妥处还望方家指正。

  (李东岳:河南省美术家协会会员、河南省评论家协会会员、河南省美术出版社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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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方小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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