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家简介
马国强,1952年生,曾任河南省人大常委、河南省文联主席,河南省美协主席,中国美协理事、中国画艺委会委员。现为全国中国画学会副会长、中国国家画院研究员、河南省文联名誉主席,河南省美术家协会名誉主
马国强写实人物学术品质解读
马国强是一个直面现实生活,以表现大众人物为主体的现实主义人物画家。其作品风貌、品格是以时代精神贯注于作品魂魄,以线为主体,恰当融入墨、彩,执着于小写意形式以形表意,表明的是他治学方式、审美取向、艺术境界追求的实践方法及其途径的个性选择。其艺术取向选择、实践过程及实践成果,对现实人物画的创作方向和方式具有值得探索和研究的意义。
其治学方式,是从发掘现实生活中人们思想行为的动因,与揭示“形而上”背后的原因相统一的实践探索就中国的传统文艺史看,确实存在着现实主义表现的传统。从《诗经》开始往下历数各文艺部类,确实可以看到现实主义文学艺术的延伸。绘画也毫无例外,从汉之画像石、唐之工笔重彩到两宋的表意人物等,无不表现着家居、行旅、渔猎、耕作、作艺、进学、庆典、祭祀……当代现实生活的写照,从而反映和教化着社会文化、人格培养、情操陶冶的社会意义及其审美价值。所以,现实生活始终是中国文学艺术表现的主题、主体、主调。因为,任何艺术,应该是也只能是当时代的产物。从中国传统绘画史看,无论人物、山水、花鸟,写实名家大家颇多,其表意的境界相当高。对“表意性”,应当从作品形式背后的因果关系来认识,而不能从由形式的表象所决定。写实与写意,只是表现形式的区别,实质上,在表意性上,二者具有“同一”性的本质。 “表意性”的实质是“诗言志”、“成于乐”、“缘于情”,说明的是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
孙荪先生评价:“马国强是中国人物画在河南画坛的领军人物和在中国当代画坛的代表人物……选择的对象是中原及边疆各族人民,主体是老百姓……这种题材和对象的选择,在中国人物画的现代走向中,具有不一般的意义。”马国强在经历了20世纪八十年代的“85”新潮美术,及各种现代派向现实主义发起挑战后,他坚持的是,让艺术更加贴近人们普遍生存的境遇,更深入地走入时代精神的根部。他由此从传统民族精神接通了与时代关联的脉络,也就掌握了现代意识与审美实践的着眼点和归宿点。第一,这种选择性本身是他“独立”思考的典型性表现的艺术个性;第二,让艺术更加贴近人类普遍生存的境遇,深入地进入时代精神的根部,唱响的是对社会文化生命延续的歌颂,为“表意”性的境界;第三,由此接通了传统,也就掌握了时代意识与审美实践转换的全过程,说明了人物绘画史关系中交接、契合、转换的时代性学术价值和艺术价值。
马国强的作品相对统一地表现着普通老百姓的衣食住行和人际关系、人与自然和社会的关系。是以小写意人物传神点睛之笔表现特定时空条件下人物的内心情感和行为方式,其图象的起、承、开、合的情节,是由人物主体生活与作者主体人格精神相统一所产生的形象情态,故,其意象内蕴着表意的坚实基础。而其笔墨形式,则是多以动感极强的线势和质地之气内蕴的力度节律,格致着线条内气勃发的生生不已之线条组合;其组合妙于在特定的环境中,主体人物、陪衬人物的形象在特定立意中既有多样变化,又有高度统一地表现着各种关系的内在联系。特别是人物的眼睛、嘴角、眉尖的喜怒哀乐之动情笔触,使欣赏者由对形象内心世界的个性感受达到对生活、生命意义选择的共性认知。
中国的绘画艺术,尤其是人物画,从其萌生开始尽管要求表现个性的主观情感,但,个性必须能够客观地联系“与天地同和”的普遍性情感,强调服从和服务于当时的社会和人际关系和“成人伦、助教化”的理念观照于美学思想。孔子“游于艺”,“成于乐”的审美思想与社会生活是紧密相连的,即“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把“艺”与“道”、“德”、“仁”紧密地联系起来。这一是说明了“艺”与前三者对于人格完善的意义;二是说明了“游”与“艺”的关系在于情感的高度自由性对于艺术创作的意义,由此可见,马国强坚守民族文化本体对于审美作用的选择,继承的是儒学“经世”观对于审美实践的集中指向。其以写实而表意的境界说明的是艺术的实用与审美、习俗与高雅内在的和谐联系,恰应了当代哲学大师任继愈先生说的一句话:“越抽象的越不能脱离实际,抽象是扎根在实际这块土地上的。”由此,马国强由从发掘现实生活人们思想行为的动因,与揭示“形而上”背后的原因,证实了他治学方式的科学性与艺术性的成立。
其审美取向,是由“经世”说直面社会,完成人本主义到人文主义互换所表现的生活与生命的价值
尽管儒学的“经世”说表现有时代共性的特质,但由于不同时代的社会条件不同,它所表现在美学理论上的“文与质”、“美与善”、“缘情与载道”、“乐教与诗情”的种种冲突尽管存在于争论之中。但文艺与社会、文艺与大众,文艺于政治的关系早就是儒学审美的源与流,始终贯穿于绘画史的整个过程中,即:“载道”与“缘情”。经各个历史阶段的浇铸,它已经积淀为民族文化心理结构。儒学“仁近乎乐,义近乎礼”说明,艺术可以直接从陶冶、塑造人的内在情感来维护人伦政教。一直主导着中华民族的文艺思想及实践行为,以“经世”说的强大生命力表现着它在艺术创造中经久不衰的强度和张力。
毫无疑问,马国强现实主义写实人物的 “载道”与时代精神的本质有着必然的内在血缘关系;而“缘情”则来之于他对由人本主义到人文主义转换成因的审美认知及其表现能力。的确, “五四”新文化运动给绘画艺术注入的前无古人的时代生气、新的审美意识,极大地冲破了传统人物画中“人气衰微”、“情景萧索”、“格调冷暗”的情绪。马国强人物风格的情绪、意境、气韵破解上述消极因素,关键在于他以时代人气的贯入得以别开生面。时代生活意识、时代人格精神、时代伦理意识综合性地作用于他表现人物的实践,从而激发了从传统画家古典理想主义审美的桎梏中获得了新生,毫不犹豫地转向现实主义创作的方向。因而,其作品的根基首先是立足于从人本主义出发,对人们生存境遇最基本需要表现的层面上。在这个基础上,使得生活条件在对人们精神相互作用的碰撞中,迸发了不同品类、不同风格的生命之花。如:同样表现边疆人物,对高原、边塞北方人物的表现,是以紧扣“大山”精神为主调,以宏恢、苍拙、阳刚、旷放的气势质感情绪的线条,格致于大漠、洪河、崛石、草木、鸟兽,乃至人物的服饰及面部表情。而东南沿海人物,则是以“秀水”精神注入,以隽永、清秀、柔美、温润的线条设之。如此使得其作品显示出江南文化的理念和审美情趣。作品萌生出多样变化的丰富性之艺术的感召力量,是以高度集中反映人物在地域文化与时代精神的融会中,深度地或开掘、或透视、或折射、或揭示了人们衣、食、住、行、劳作、交际等不同时空中的条件因素对于生活和人格的意义。通过典型人物、典型群体的特定思想行为方式的定格,以“窥一斑可见全豹”的效应,揭示时代生活、生命价值的取向和定位,从而使艺术品质完成了人本与人文互为条件、互为因果、互为生成的相得益彰的真善美实现。
从本质上看马国强写实人物,是以表现生活价值,生命精神为前提的,他的取材无论天南海北、人物各色人等,从线质、墨韵、色调等,极为统一地表现着刚柔相济的“浩然正气”,给人的感觉是道德凝聚变为生命的力量,体悟到生命不仅仅是动物性的生存,而成为人文文化的存在。在马国强的理念中, “浩然之气”不但只是理性的道德范畴,而且还具有美的情感品质。因而他的作品中,感性与超感性,自然生命与道德主体在这里是交合融会为一的,道德主体的理性凝聚在自然的生理之中,表现为互为至大至刚物质生命的感性力量。这就把个体人格精神升华到社会伦理的“神”、“圣”、“美”的共性审美范畴之中。作品的外观形式就具有了“感性”与“超感性”、生命与道德的双重品质,以道德的理性即由“感性”存在的气幻化为“气韵”说原理的成立。
马国强作品的“道”,在于形式中氤蕴了人本主义与人文主义相互转换中真善美相辅相成的观念、情感的格致。载道植根于生活的热土, “缘情”表现为这块热土上生化出的图腾。其学术价值在于:无论写实、写意,不仅仅是在表现“形而上”的笔墨中的传统技法,而更要注意“形而上”背后原因的揭示,在注意传统与时代“交接”、“契合”中,更注意“转换”环节的实现。
其表意境界,是由人格修养与社会规范相统一中,呈现的“物我”到“无我”、“物象”到“意象”的“道”之品质
马国强以共性寓于个性的哲学思维方式,认识社会道德规范对于人们生活、家庭、情感、命运、追求的普遍性意义,是他的艺术思想理念。他以艺术形象反映这种思想时,也就客观地实现了由这种思想制约的审美意识所幻化的形象的内在感染力,即,以艺术形象的哲理语言感染、昭示欣赏者从感觉到知觉中认识和理解到真善美本质上的意义。
凡艺术哲学语言表现,都有一个“物我”与“无我”、“物象”与“意象”的关系。 “物象”,尽管是描摹的物质对象,但它毕竟是主体人格“传摹移情”于物的过程中精神意识的注入,是创作者主体人格所认知表现的物质(作品)的气息(生命情感)作用于欣赏对象感知的互动关系。马国强的图式虽为写“实”,但其“实”来源于海疆、边塞、草原、平原的种种物象,实之有根;而来源于“家庭、牧场、渔舟、工地……不同人物的生活、命运、追求的情感,实之有据。正是这些实实在在鲜活生动的客观存在根据,才使得他对所表现对象敏锐的观察、激情的萌发、及至主题提炼的立意,融化到他主体人格的审美意识中,又分解到他画面形象的笔墨中,以虚涵实,以无生有,由形而下上升到形而上的层面,体现出从生命本体中生发出来的精、气、神,从而明显地表现出写意的特征。时下一些画“家”,在“物我”、“无我”、“意象”的口号下,放弃对客观事物的观察、研究、写生和对现实生活的体味,一味地从传统技法、笔墨形式中寻找“意境”,关起门来“自我”、“个人情绪化”、“纯粹”的笔墨形式表现,结果,其物象非为现实之物;其意,非为现实之意,“我”变成了千年古人面目之“我”。相比之下,马国强正是“笔墨当随时代”发展规律的成功实践者。
道学“道法自然”与儒学“天理相交”有着同一的本体性,乍一看,似乎“道法自然”比儒学的“游于艺”更为自由,但道学“澄怀观道”的“以神遇而不能目视”的自由创作境界,也并非无缘无故的产生,而是有来由、有过程、有前提条件的,诚如文怀沙先生说:“上下五千年笔墨成线、传承的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性格、伦理、道德和人格。”就马国强“线”艺术的内涵看,其“线”并非纯粹的物质形式,而是由其主体人格创造出来的形象的抽象,即脱离了“原生的”、“具体的”事物图景,表现了社会生活,宇宙动力和生命的力量。其关键在于,他笔下的“骨法立形”、“畅神墨色”等等,与人的生理、生命和身体状貌、先天气质从内在中联系起来,所以其抽象并非空穴来风。其妙在于他以“文质缘情”的笔墨解构中,往往是取其生活的一个横断面、生活场景的一角,或干脆是个体的突兀,乃至于头像的特写,从多角度、多层面揭示人物的心理与行为、人物与环境、人物与人物的关系。哪怕是细微处的生动点睛笔触,所揭示出的人物精神境界与行为方式及其与外界沟通都有着明确的关系。这就表现了生活环境、人物行为方式、人际关系、人物内心世界在特定时空条件下表现的社会生活价值和生命价值。从这个意义上看,马国强的作品是由写实而表现客观与主观、形与神、物象与意象的递进与融合。虽然是从写实出发,但他对形象的取舍扬弃,计繁就简,以及线条的人格化处理,尤其是以长线为骨架,辅以短线、折线所构成的表现性,使之形象生生不已。而由墨色的辅佐,计白当黑,彩融于墨,乃至枯笔、飞白在线之主体的势度格局中,使形式生发出跌宕起伏,明净鲜活的韵律气息,因而,沟通欣赏者的意象也就不困囿于物象之中,给人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丰富想象力的共鸣。
2006年5月于清和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