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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勇,河南周口人,书法硕士研究生毕业。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中国艺术研究院访问学者,周口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从王羲之的一则故事谈书法的量变与质变的关系

大河艺术网 2021-11-22 21:54:56

  文/刘文勇

  王羲之在其书论《题卫夫人<笔阵图>后》,有一段记述自己跟卫夫人学书的故事:“予少学卫夫人书,将谓大能;及渡江北游名山,见李斯、曹喜等书,又之许下,见钟繇、梁鹄书,又之洛下,见蔡邕《石经》三体书,又于从兄洽处,见张昶《华岳碑》,始知学卫夫人书,徒费年月耳。遂改本师,仍于众碑学焉。时年五十有三,恐风烛奄及,聊遗于子孙耳。可藏之石室,勿传非其人也。”

  这段论述被后来众多书家引用到自己的书论中。我们暂且不管这个故事的真假性,但是在他的这段论述里牵涉到几个问题,一是幼年跟卫夫人学书;二是游历南北,转益多师;三是对后代的嘱托。本文只针对前两个对有益书法发展的问题作简单阐述,对第三个封建糟粕问题不作阐述。

  首先,来看第一个问题,幼年学书应该选择什么的老师?王羲之少年的时候跟卫夫人学书法,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卫夫人在当时也是著名书法家,她的整个家族都是世代工书,所以做王羲之的启蒙老师应该够资格的,更何况据说王羲之幼年时还不是很聪慧。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如果王羲之幼年时代没有卫夫人的书法启蒙教育,其书法上能不能取得那么大成绩,甚至还会不会有后来的千古“书圣”,也真的说不定。(在这里,我们也不否认王氏家族书风对其成长的影响。)

  但凡读过书论的朋友都知道,古代好的书迹是很不容易得到的,而且笔法保密,不轻易传人。由上面王羲之的论述“可藏之石室,勿传非其人也。”这句话也可以判断这一点。所以还有人考证,卫夫人其实是王羲之的姨母,也不是不可信。还有记载说王羲之七岁就擅长书法:晋帝当时要到北郊去祭祀,让王羲之把祝词写在一块木板上,再派工人雕刻。刻字者把木板削了一层又一层,发现王羲之的书法墨迹一直印到木板里面去了。他削进三分深度才见底,木工惊叹王羲之的笔力雄劲,书法技艺炉火纯青,笔锋力度竟能入木三分。先不说故事的真假性,但这些都给我们暗示了,在那个时期,幼年时代能得到一个毫无保留,传授书法技法的老师是相当的困难的。而且王羲之能在七岁的时候就达到这样的水平,没有一个优秀的老师教导是绝对做不到的。这些客观的条件无形中为王羲之以后的书法大成打下了基础。

  然而随着其年龄的增长,知识的增加,他开始不断游历南北,开拓视野,广闻博取。观历代名家之书后,他开始有了新的认识和新的感悟,所以对师传有所不满。就有了“始知学卫夫人书,徒费年月”之叹,而“遂改本师,仍于众碑学焉。”这就牵涉到书法的量变和质变的问题。

  质量互变规律是一种普遍规律,它存在于一切事物的的发展过程中。书法的学习与进步也不例外,它也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学习和发展过程。拿王羲之学习书法的例子来说,如果没有前面卫夫人的启蒙和引导,没有王氏家族书风对其的影响,没有一定客观量(名师指导和书法世家)和主观量(个人勤奋和感悟)的积累,就不可能会有后来他书法上质的变化以及质的高度。然而,怎样才能有量变达到质变,却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来界定书法学习和发展变化的。它不像其它事物的发展变化那样,有着明显的量变和质变的规律性。书法的学习存在着因人而异,因时而异等诸多的不确定因素。比如,有的人学习书法的时间不长,但却进步很大,具有明显的质的变化;而有的人学习书法的时间虽然很长,但是却看不出有多大的变化。从量和质的关系上来说,只要经过量的积累,一定会达到质的变化。可是书法却不一定是这样的,由于人的思维和悟性等的不同,有的人经过一定量的积累可以达到质变,有的人却尽管经过了量的积累,也不一定会达到质的变化。这就有客观量(客观条件)和主观量(主观努力)的因素在里面。还是拿王羲之来说,年纪轻轻,书法就达到一定的水平,这一方面和指导老师、书法世家(客观量)有关,一方面和自己对书法的理解体悟(主观量)有关。而有的人就不一定会达到这样的高度或者这样的成绩。所以,一个人学习书法,从短期或者近期来看,可能会看不出有多大的进步,或者是质的变化。但是如果拿其初学时的作品相比较,就会觉得有天壤之别,就会感觉到在学习书法的过程中其实已经有了质的不同了。但是这个质变应该还是随着量的积累而变化的,当有了新的量的积累以后,才会有新的质的变化。比如王羲之经过自己的游历,从众多的书法名家汲取营养。这便是新的量的积累。从王羲之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其不论幼年的师承,还是后来的游历中所取法的众多书家,这些客观的量的积累也对其后来质的变化创造了很好的条件。我们很多学习书法的人,很多时候缺少了这样的游历和转益多师,最终也就没有再出现新的质的变化,这是很辩证的一个事实。我们在学习书法的道路上,能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能不能有这么多客观量和主观量的积累,会不会有新的质的变化,这些都不是一方面的因素决定的。所以我们既也不能狂傲自大,也不能妄自菲薄,而是应该顺其自然,水到渠成。更有的人,由于自己看不到自己的进步,或者不能参透书法的奥秘而至此搁笔,前功尽弃,很是可惜。苏轼在其书论中说:“笔成冢,墨成池,不及羲之即献之。笔秃千管,墨磨万铤,不作张之作索靖。”也都说明要想在书法上有质的飞跃,没有长期的量的积累是不可能达到的。

  这里有必要对王羲之的“始知学卫夫人书,徒费年月”和“遂改本师,仍于众碑学焉。”作一必要的阐述。我们从王羲之的学书历程中可以知道,王羲之跟卫夫人学书完全是为以后他书法上质的变化做了很好的前提条件和必要准备。他自己说“始知学卫夫人书,徒费年月”的理论完全是错误的,他没有考虑到事物之间的辩证关系。正是因为他有了前面量的积累,又加上其后来的游历与转益多师(遂改本师,仍于众碑学焉),才有了后来的新的质的飞跃。《老子》中有言:“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荀子》中也有“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都是说明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量变的积累是质变的前提。但在学习书法中,如何使一定的量变达到质变,却无法提供统一的模式和标准。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这是人生的一条铁的规律,对于书法来说也是这样。所以我们也应该清醒的知道,在书法的学习中,任何的浅尝则止,偷工使巧,或者急于求进,或者骄傲自满,等等不良的客观因素,都是学习书法的大忌。而是应该老老实实、扎扎实实地遵循书法学习的内在规律和质量互变规律,循序渐进。使自己的书法产生一次又一次,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直至达到“人书俱老”的至高境界。

  201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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